賣房賺890萬 只要繳稅5.2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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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合晚報 記者游智文/台北報導~ 記者游智文/攝影
 實價登錄上路後,不少人為節稅,以低價登錄交易價格,一般認為這是先甘後苦,新屋主一旦轉售,將面臨重稅。北市臥龍街有一案例,屋主帳面獲利890萬元,但房仲試算稅額,只要繳稅5.2萬元。
北市臥龍街公寓交易稅額試算資料來源/台灣房屋智庫 製表/游智文
北市臥龍街公寓交易稅額試算資料來源/台灣房屋智庫 製表/游智文
 

台灣房屋智庫資深分析師陳炳辰表示,是房子適用舊制,稅額因此這麼低,這是過去房市炒作嚴重主因。同樣獲利金額,如果用房地合一課,稅金暴增逾30倍,高達170萬元以上。

2012年8月實價登錄上路後, 為節省贈與稅、財產交易所得稅,或土增稅,不少人賣屋後,以遠低於市價行情登錄交易價格,再備註為親友、員工或其他特殊關係等特殊交易。

以市價3000萬,公告價值1200萬元房子為例,若直接贈與,扣除免稅額仍需繳交近百萬贈與稅,贈與的土增稅也不能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,稅率是自用住宅的二倍到四倍,繳納人為受贈人。如以低價交易取代贈與,就可省掉贈與稅,土增稅可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,因為低價交易,財產交易所得稅額也會較低。

用這種方式避稅,一般認為新屋主一旦轉售,由於取得成本低,帳面獲利可觀,將面臨高額稅金。

北市臥龍街揭露一筆這樣的交易,個案為五樓公寓的一樓,2012年備註二等親交易,登錄價格一坪僅17.6萬,總價485萬元,今年6月屋主以市價出售,單價每坪49.8萬元,總價1375萬元,帳面獲利高達890萬元。

陳炳辰表示,一般會以為屋主要面臨重稅,個案在房地合一上路前取得,適用舊稅制,由於公寓屋齡36年,房屋建物價值低,房地比估算僅3%,扣除土增稅,推估只需繳交稅額5.2萬元。

陳炳辰說,獲利近900萬,只要繳稅5萬多,稅率不到千分之六,是過去房市炒房嚴重主因。如果這筆交易適用房地合一稅,近年土地公告現值走降,暫不計算土地漲價總數額,以獲利890萬,課20%房地合一稅來算,屋主將付出178萬的稅額。

陳炳辰表示,2015年底房地合一稅上路前,房市掀起一波搶搭輕稅列車交易潮,不少人以備註特殊交易低價登錄,實際試算,這些人確實省很多,但2016年房地合一上路後才操作特殊交易避稅的人,未來出售,稅額恐怕就得加倍奉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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